在香港,丈夫強姦妻子是否犯法?
top of page

在香港,丈夫強姦妻子是否犯法?


在香港,丈夫強姦妻子是否犯法?

係香港,其中一個常見謬誤就係,好多人都會認為由於丈夫與妻子發生性行為是正常不過既事,加上夫婦屬於合法關係,所以法律定義上既「強姦」只會發生在沒有合法關係發生性行為的人身上。但係以上呢d觀點都係錯誤既。

事實上,根據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18(3)條既定義,如任何男子:「(1)與一名女子非法性交,而性交時該女子對此並不同意;及(2)當時他知道該女子並不同意性交,或罔顧該女子是否對此同意」,便干犯「強姦」罪行,而「任何男子與其妻子性交並非在『非法性交』的涵蓋範圍以外」,最高刑罰更加可以係「終身監禁」。所以,當性交係無獲得妻子同意下進行,或者丈夫罔顧妻子係咪同意性交,就有可能干犯「強姦罪行」。而即使妻子過去曾同意與丈夫性交,都並唔一定表示丈夫可以係無取得妻子同意下強姦佢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在糖不甩,我們沒有不能說的秘密,把藏在心裡的性愛秘密在這匿名分享吧! http://goo.gl/forms/IBgHy6ImQl


83 次查看0 則留言

最新文章

查看全部
bottom of page